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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组织形式 本次书评大赛分为分赛区初评和全国复评两个阶段 (一)分赛区初评 1、各分赛区成立所在赛区的组委会和评委会,分赛区组委会成员和评委名单及其具体联系人由分赛区组委会在2004年10月30日前向大赛办公室提供。同时从评委名单中推荐1-2人作为大赛的复赛评委,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颁发聘书。 2、各分赛区组委会对收到的参赛作品独立进行初评,2005年4月30日为各分赛区初评的截稿日期。直接寄到“中法图” 杯法律书评大赛办公室(以下简称为大赛办公室)的参赛作品,由大赛办公室按“中法图” 杯法律书评大赛书评要求组织初评,优秀作品参与全国评比。各分赛区组织人员和初评评委成为中法图读者俱乐部金卡会员,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颁发相应会员卡,并定期为其提供国内外法律出版物信息,同时优先接受各分赛区初评评委的投稿。 3、各分赛区初评的优秀作品在2005年5月30日前寄送给大赛办公室参加全国复评,每个分赛区可提交复评作品20件。 4、各分赛区的奖项设置等级与本大赛奖项设置相同;大赛办公室为分赛区提供5名一等奖奖品,奖品为价值200元的法律图书;初评获奖者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颁发初评获奖证书;其他奖项奖励办法由各分赛区自行规定。 (二)全国复评 1、成立全国法律书评大赛复评委员会,邀请知名法学家、法律类出版社社长/总编等组成。评委由“中法图” 杯法律书评大赛办公室统一颁发正式的聘书和评议费。 2、由复评委员会严格按“中法图” 杯法律书评大赛书评要求以集中合议方式评比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胜奖50名。(合议方式,即由复评评委集中对各初评评委提出的候选获奖作品集中进行评议,综合各评委意见确定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作品。) 一、二、三等奖的奖品由中国法律图书有限公司提供,一等奖为价值2000元的法律类图书,二等奖为价值1000元的法律类图书,三等奖为价值500元的法律类图书,优胜奖为价值200元的法律图书。获奖者可以在中国法律图书有限公司提供的可供书目中自行选择同价值的图书。 3、复评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作品必须有评委的50字以上的评语和主评人的个人署名,以增加结集出版时图书的权威性。 4、作品评审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5、作品评审实行回避制,即评委不参与评论自己著作或编辑的作品的评比。作品复评实行匿名制,即作品上不载有参赛者的个人信息。 6、优秀组织奖评选 大赛办公室为分赛区设立若干个大赛优秀组织奖。优秀组织奖颁发奖杯,并确立为“中法图”杯全国法律书评大赛组委会常务单位。 分赛区优秀组织奖的评比标准:一是前期的组织工作质量;二是分赛区参赛作品的数量和质量。 7、每届书评大赛将在荣获优秀组织奖得院校中选择一家举办盛大的颁奖典礼,届时邀请各分赛区组委会代表到会领奖。对获奖作品,中国法律图书有限公司拥有获奖作品的版权,并拥有所有参赛作品的网络免费发布权;复评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将由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律图书有限公司结集出版。 二、参赛对象 以全国高等政法院校系师生为主,同时欢迎公检法司律等法律实务界人士及其他从事法律研究的人员投稿。 三、稿件要求 1、评书范围:2001年及之后国内各出版机构出版的法律类出版物(以版权页记录为准),包括影印图书和翻译图书均可选用。重印、增订、汇编、摘编类图书,明确标定为教材的图书和2001年之前出版的图书及其他非法律类出版物均不在此次征文评论之列。 2、根据个人专业及兴趣,对所选定图书在认真阅读的基础上,以学术的态度客观、公正地撰写书评。 3、每人参赛篇数不限,但必须为没有正式发表过的新作。凡征文以收到书面打印稿和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本为准(参赛者请自留底稿,稿件一律不退)。 4、参评稿件请注明所评图书的出版社、出版日期、版次等信息。参评稿件无须内容提要和关键词,文章标题之下仅书写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及一切通讯方式统一放置在文尾,文中不得夹带个人信息,其他方面则须符合学术文章的基本标注规范要求,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三。(具体要求请见 《“中法图”杯全国高校法律书评大赛稿件书写规范》) 5、来稿以3000字左右为宜,最少不得少于1500字,最长不超过5000字。 6、本次征文欢迎指导教师书写每篇不超过500字的文章评语,随征文提交。 7、截稿日期为2005年4月30日,采取邮寄投稿的以邮戳日期为准,其他形式的以收到日期为准。 请参赛者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作品,对违背第1—5项要求的作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中法图” 杯全国法律书评大赛组委会 2004年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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